【遺囑認證】三房否認欠林百欣款項 從無向林百欣發律師信

社會

撰文: 林育慧

發布時間: 2024/05/03 19:27

最後更新: 2024/05/03 19:31

分享:

分享:

顧瑞英續到高院作供。林育慧攝

已故麗新集團前主席林百欣,遺囑訂明分配財產予3名兒子及二太,三房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不獲列遺產受益人,質疑遺囑效力,遺囑認證訴訟今(3日)於高院續審。三房顧瑞英續作供稱,她指林百欣送贈上海項目給她,從沒有借貸予發展項目的公司。遺產執行人一方提及三房曾透過公司向林百欣發律師信,令他非常嬲怒。顧於庭上否認曾發信,並表示不清楚事件。

原告遺產執行人張定球、周佩華及馮蘊瑤。張早前已去世,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;答辯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。

答辯人之一顧瑞英今續作供,原告一方指上海項目曾獲林百欣注資,並獲銀行貸款,顧毋須支付分毫。顧供稱,林百欣自1999年後已沒有注資,林百欣於台灣被扣押期間,她須出售上海物業。原告則指於1999年至2001年,林百欣曾向發展上海項目相關公司高發簽發多張支票,顧供稱「佢自己做,我點知」。

原告指上海兩幢大廈分別於1998年及2000年峻工,若林百欣沒有就上海項目支付款項,顧便須自行解決。顧供稱,曾於2002年出售個人物業。原告則指既然林百欣送出項目,為何不支付建築貸款,顧供稱是林百欣的脾氣。

原告一方指,高發於2002年被追討欠款,高發亦曾向林百欣發出律師信。顧供稱「唔可以咁做」,並表示不清楚。原告指事件令林百欣非常嬲怒,顧回應「梗係啦」,並強調不會透過公司發出律師信。

原告指據高發文件顯示,林百欣所支付之款項均屬貸款,並且沒有承諾支付項目所有建築成本。顧供稱不知道,並指林百欣送贈項目,並替她支付所有款項。原告向顧指出,林百欣向高發借出款項作部份建築成本及發展,高發亦須負責向銀行歸還有關建築借貸,顧不同意說法。

及至2003年11月,顧瑞英指於上海及香港最後兩次與林百欣見面,顧形容林百欣於上海飯局中「無乜講嘢」,惟原告引述另一席上客人證人陳述書提及,「跟林先生談了很多」。原告問及林百欣當時是否顯得有條理,顧供稱「少少」,指林百欣年紀大,飯局翌日已忘記席上食客,又指林百欣曾提及官司「無咗」。原告則指顧之證人陳述書中指,飯局中並沒有提及官司。

聆訊下周一(6日)續
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。立即下載︰https://onelink.to/f92q4m

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︰http://tinyurl.com/3dtnw8f5